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4-03-19 11:30

各院团总支,各相关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团中央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共青团湖北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建设,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五四”评先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五四”评先推优工作委员会

 任:唐军国

副主任:张瑾

 员:王启帆、钟晓星、胡美玲、湛正祥、卢潘、刘占业

2. “五四”评先推优工作执行小组

 长:张瑾

   员:邹帆、张冬琦、刘娟、郭孟言、余进文、王亚飞、肖玉容、姚靓茳及相关辅导员老师

二、评选项目

(一)校级评选项目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基层团支部 

3.优秀团队(参评对象为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4.优秀团总支书记

5.三好学生标兵

6.三好学生

7.优秀学生干部

8.优秀团干

9.优秀团员

(二)院级评选项目

1.先进基层团支部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单项优秀奖,分为道德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工作奖共五项

(三)优秀志愿者

(四)创业先锋

三、评选比例

先进团支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班级数10%以内,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15%以内。具体奖项分配见“附件”。

四、评定程序和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定:校团委统一组织,各团总支对照评选条件,在对本单位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全校评比出1个五四红旗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2.先进团支部的评定:在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召开团支书、班长、辅导员会议,通过评定初步名单,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附学年总结和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3.优秀团队的评定:在校团委的组织下,经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自愿申报(在对本单位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公开答辩,全校评比出3个优秀团队,在学生组织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4.优秀团总支书记的评定:校团委统一组织,经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申报(团总支书记需结合本单位共青团工作总结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字数在1000—1500字左右)、校团委审批、公开答辩,评比出1个优秀团总支书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5.优秀个人的评定:在本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凡符合条件者个人总结、经班级民主评议与审核、在班级公布初选名单无异议后推荐到所在学院,再由学院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6.学生干部推优: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本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审核、学生组织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指导老师报学生工作处。

7.学生工作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初审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

8.各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必须经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同意并签字后方能张榜公布。

五、评选条件

本年度评选2023511日至2024430日期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各团总支人员配备得力,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2.积极督促各团支部认真学习“青年大学习”,学习率排前列;定期管理更新智慧团建系统;每学期每月份工作有计划、总结,活动有方案、纪录、总结;资料真实完整,档案整理规范;并积极通过各种合法媒介进行宣传报道。

3.工作思路清晰,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能够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4.注重教育管理,能够结合校团委的总体安排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团内教育和团组织生活的计划,做到团组织生活有记录、有考核、有成效。

5.按时交纳团费,团员证年度注册齐全,团内年度统计数据准确。

6.认真指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配合办好业余党校,申请入党的人数超过60%,团内推优工作规范。

7.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扎实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8.积极参加上级团委例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积极参加全校性活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全校性工作。

10.结合本院实际,积极开展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

11.申报评优的材料能全面详实地反映本单位工作,工作成效突出。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干部团结配合,密切协作,能带领团支部同学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学校各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团支部工作成绩显著。

2.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内的学生中无触犯校纪校规及受处分的现象,所在班级学生宿舍达到卫生标准,文明宿舍达30%以上

3.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团支部学习率达到85%以上

4.团支部书记积极履行义务,维护智慧团建日常运营,积极配合各级团委工作。

5. 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6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6.团支部同学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到课率95%以上个别学生年度不及格少于5人次

7.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各种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并在学校、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8.团支部同学能坚持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参与率达90%,且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内部建设:遵守《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内集会娱乐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决策合理公开;团队成员培养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成员意见收集、反馈、解决及时合理。

2.团队常规工作:每学期每月份工作有计划、总结,活动有方案、纪录、总结;资料真实完整,档案整理规范;并积极通过各种合法媒介进行宣传报道。

3.财务管理工作:团队财务管理规范、透明;票据合规、支出合理。

4.团队活动组织情况: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团队工作,活动立意好、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

5.参加活动:积极承办和参加主管单位及上级部门主办的各种活动;并获奖(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6.交流与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相关团体和单位合作交流,及时向校团委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优秀团总支书记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宣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品德高尚,修养良好,工作中有大局观念,公道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3. 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工作热情,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

4.扎实开展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牢抓本院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

6.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大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7.指导本学院学生会、自管会及学生团体发挥主动性,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8.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学生党建工作。落实好推优入党、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9.积极配合、完成落实好校团委的工作。

(五)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课余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的名次应居全班3之内(2023级新生参照第二课堂平台赋分)。全年各科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居全班前5名之内2023级新生参照第二课堂平台赋分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团、学组织的决议、决定。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且任职达半年以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乐意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分应在75分以上综合测评应居全班前10名之内,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热爱团的组织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方法得当,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健康的体魄,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热爱社会工作,乐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带头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无旷课、旷操记录。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义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

3.具有健康的体魄,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旷课、旷操记录。

)单项优秀奖获得者必须在道德品质、学习、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工作、公益劳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道德优秀奖:道德品质高尚,有突出的先进事迹者。

2.学习进步奖: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在班级中上升15名及以上者。

3.文艺优秀奖:能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对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者。

4.体育优秀奖: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在学校运动会中表现突出者。

5.社会工作奖:在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中担任干部,工作积极踏实,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办事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者。

十一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 热爱志愿公益事业,饱含热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愿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扶弱助残、文化文艺、科普支教、生态环保、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 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全年志愿服务时长≥80小时(依据志愿汇平台数据或我校盖有公章的纸质版数据)。

4.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优先。

(十)创业先锋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公司或项目的经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定期与学校和学院交流汇报;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为地区或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3.公司或项目团队结构合理、稳定运营,能发挥优秀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就业创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受到国家、省、市、校创新创业表彰或奖励,或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司或项目中评选。

(十)一个学生不能参加二次评奖,即一次奖励制度。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和集体无评优资格

1.因各种情况受到学院违纪处分的个人;1人次受到处分的班级。

2.不合格宿舍的个人和宿舍建设达不到文明宿舍的集体。

3.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比,但可参加单项奖的评比(仅限1门不及格者)。

4.未取得学院正式学籍及休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六、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将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奖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总支颁发奖金;对获奖先进团支部、优秀团队颁发锦旗;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或奖品和荣誉证书,并将评选结果载入个人档案。

七、工作推进时间

202345日(周三)——424日(周一)。各学院及有关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对评定名单在4月24日(周一)前公示完毕,4月24日1000前把评选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校拟定于58日(周三)举行 “五四”表彰大会。

八、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评选,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能充分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使评先推优工作真正达到同学间相互比、学、赶、帮、超的目的。

2. 各团总支、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3.对评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广泛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全体学生学有目标,赶有方向。

3.各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会、团委等学团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的工作,对他们中符合评先推优条件者,要优先予以评定。

4. 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5. 五四红旗团总支及优秀团队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虎皮纸装订封面、封底,材料采用黑白打印或胶印,请勿彩印。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十三、十四。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申报表 

附件2 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 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4 优秀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附件5 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6 优秀团干申报表 

附件7 优秀团员申报表 

附件8 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9 单项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10 优秀志愿者申报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11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创业先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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