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3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2021.12.13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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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4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4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4 |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4 |
|
||||||||||||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
4 |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4 |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4 |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4 |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4 |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4 |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4 |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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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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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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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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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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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信息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人文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宗旨是“服务同学”。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班级学生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学管理事务。 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四条 凡学生会成员承认以上规章制度。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
笫五条 凡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通过学生会组织的面试和复试,即可成为本会会员。试用期一个月。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疏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
三、对同级或上级团组织、学生会的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建议其改进工作。
四、有被推荐或自荐到上一级组织直至校团委、学生会任职的权利。
五、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六、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其它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组织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组织之下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组织的决议,努力完成分内工作,维护本会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五、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六、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七、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八、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宣传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九、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三、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
笫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学生与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其授予的部分职权,并对其负责。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受学生代表大会的委托,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聘任或解聘学生会工作人员。
四、选举产生或免去学生会各部负责人。
五、指导和帮助各系学生会、各班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若学生代表大会会期有改变则任期也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预备候选人由各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提名,经笔试面试成为正式候选人,最后由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5人、工作人员共30人。
第十七条 学生会机构有文体部、科创实践部、就业及校友联络部、权益部、灯光音响技术部、学习部。
第十八条 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基层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领导,在基层团组织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可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每学期必须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条 班级团支部是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受校学生会、各院学生会领导,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笫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旷三次或在一学年有一门科目不合格且补考未能通过者,劝其退出学生会,视情节轻重而予以相应处罚,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不执行学生会任务者,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谎报工作者,视其影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工作表现优秀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向学院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向院团委推荐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笫五章 经 费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所划拨的专项经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所有,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归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人 |
主席团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向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并及时总结和提出建设性意见,统筹安排好所分管部门工作。 |
2 |
灯光音响技术部 |
4人 |
负责在全校活动中提供灯光、设备技术支持,并协助其他部门共同承办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学术竞赛等。 |
3 |
文体部 |
5人 |
承办校级活动,推动校园文艺和体育文化建设;并举办文艺晚会,迎新晚会,组织开展篮球赛,足球赛,运动会等。 |
4 |
就业及校友联络部 |
4人 |
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并组织就业宣讲会,开展春季,秋季招聘会;搭建学校及校友的桥梁,并组织校友会。 |
5 |
科创实践部 |
4人 |
负责我校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创新杯”、“挑战杯”等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各学院分团委科创实践部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立项工作。 |
6 |
学习部 |
4人 |
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创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负责我校“励翱杯”辩论赛、“明德杯”国学知识大赛、“百生讲坛”等各项学术竞赛。 |
7 |
权益部 |
4人 |
负责权益开放日,校领导接待日,跳蚤市场三个工作,主要工作是维护学生切实权益,搭建学校与学生沟通平台,切实解决学生提出的建议。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夏文杰 |
中共党员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019级 |
2/38 |
无 |
2 |
董雨哲 |
中共预备党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4/29 |
无 |
3 |
尹 扬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5/31 |
无 |
4 |
李雪燕 |
中共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1/35 |
无 |
5 |
徐雨濛 |
中共党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3/31 |
无 |
6 |
郑梦月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1/47 |
无 |
7 |
高思成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3/35 |
无 |
8 |
伍林湘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2/35 |
无 |
9 |
黎文昊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9/46 |
无 |
10 |
黄萧芸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7/33 |
无 |
11 |
张晨阳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8/39 |
无 |
12 |
江涵慧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4/33 |
无 |
13 |
韩 悦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2/29 |
无 |
14 |
杨诗雨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3/16 |
无 |
15 |
张紫怡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3/38 |
无 |
16 |
卢诗煜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5/38 |
无 |
17 |
喻金秋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3/20 |
无 |
18 |
周玉婷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8/29 |
无 |
19 |
郑钦文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021级 |
3/31 |
无 |
20 |
张 颖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5/32 |
无 |
21 |
洪 柯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7/22 |
无 |
22 |
张骏杰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021级 |
3/31 |
无 |
23 |
周子龙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8/40 |
无 |
24 |
张金波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11/39 |
无 |
25 |
闵烨琪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1级 |
3 /33 |
无 |
26 |
朱兆宇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5/39 |
无 |
27 |
张 淼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9/43 |
无 |
28 |
黄轩铭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021级 |
2/31 |
无 |
29 |
王嘉麟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021级 |
9/34 |
无 |
30 |
郑媛方 |
共青团员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021级 |
7/25 |
无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校校团委学生会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干部,在本校的建设与发展,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竞聘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在校学生(有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人民以及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团组织及学校领导的决议、决定。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群众基础广泛,责任意识强。善于与同学相处,了解广大青年同学特点,深受青年同学拥护,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优秀,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并且无任何违法违纪处罚记录。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4、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能力突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所竞选职位的各项工作,具备相关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忱。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六、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报名:
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干部参与竞选,推荐人员需自行下载报名表,打印填写后,由团总支部书记签推荐意见,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报名表。
交表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5办公室学生干部值班处
二、资格审查:
参选同学需将报名表信息填写完整,如遇到字迹不清、照片未按要求张贴者,将作废表处理。经过相关背景审查及信息核对,所有参加竞选人员需要携带好竞聘PPT到审查现场进行确认登记。
审查现场确认地点: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竞聘演说:
参加竞选的同学按竞选前抽签的顺序依次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为五分钟PPT竞选及两分钟自由问答,竞选稿内容应包括对竞选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等。演讲要求: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大胆创新。语言流畅,脱稿,风度端庄,自然大方。
四、组织考察:
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察,并在其所在组织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
五、拟任用公示: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拟任用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报校党委确认后,均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议 程
时 间:2021年12月13日14:00
地 点:三教报告厅
主持人:陈晶
开幕式:
大会第一项: 介绍与会领导及嘉宾
大会第二项: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大会第三项:领导致大会开幕词
大会第四项: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正式会议
大会第五项: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吴夏同志宣读批复文件
大会第六项:郑梦月同志作关于大会筹备工作的报告
大会第七项:肖持同志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大会第八项:听取和审议漆珂欣同志代表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作工作报告
大会第九项:筹备委员会主任陈晶同志宣读《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大会第十项: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张留华同志宣读选举规则
大会第十一项:学生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休会15:00—15:30
大会第十二项:总监票人胡梦琪同志报告选举结果
大会第十三项: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唐军国同志宣布当选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大会第十四项:第二届学委会主席发言
大会第十五项:出团旗,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FPXXZjSpzgYH7KrbQJNNQ
附代表名额分配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院部 |
学生总人数 |
正式代表 |
非校、院部学生会工作人员≧60% |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及共青团员≧70% |
少数民族代表≧5% |
女性代表≧25% |
信息工程学院 |
7234 |
72 |
44 |
51 |
4 |
1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3672 |
36 |
22 |
26 |
2 |
9 |
人文学院 |
3180 |
31 |
19 |
22 |
2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127 |
31 |
19 |
22 |
2 |
8 |
合计 |
17213 |
170 |
104 |
121 |
10 |
43 |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大会规模: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本次学代会拟定学生代表170人,约占学生总人数1%。
2.资格条件:
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3.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5%,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及共青团员≧70%。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一、述职评议目的:
为了提高校学生会干部的学习工作能力,加强我校学生会的整体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全体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责任心及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推进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述职评议对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概要:
1.了解学生组织中出现的问题, 如部门工作量低, 出勤率低, 积极性低、组织风气不好等问题。
2.深入了解找出主要问题, 并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结合实际问题找出相应的有效的解决办法, 定期谈心谈话, 召开座谈会等。
3.增进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透过集思广益、同济互助合作, 针对实际面临的情况, 提出具体的, 积极的建议。同时, 通过自治管理过程的磨砺, 提高了学生们的协调能力, 处事能力。
4.提升学生实践力行的精神学生自治管理活动, 使学生充分意识到自己是班级、学院、学校的主人, 从而调动并发挥了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他们自立能力的同时, 也培养了他们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
5.增强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学生在参与自治管理的过程中, 以集体为单位, 一切活动以集体荣誉及利益为前提, 团结互助, 共同进步, 积极主动为集体争荣誉。
6.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学生明白自己对班级、对学校事物的话语权、决定权、监督权及管理权, 带动全校同学养成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从而提高他们自我管理及自我约束的能力。
7.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在活动过程中, 学生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也要对小组、对班级、对学校负责, 这不仅锻炼了学生各方面协调的能力, 也使他们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意识。
8.发展学生的领导才能通过活动过程中, 学生干部需要拟定计划、筹设组织、沟通协调等, 这提高他们对小组成员及团体成员的领导能力。
9.改善学生与学校行政人员之间的关系学校行政人员在协助学生的同时彼此深入了解, 无形中维系了和谐的校园关系, 让学生能够有效地参与学校的管理当中, 表达心声, 出谋划策, 起到一种更为理想化的发展模式当中。
四、述职评议方式:
校学生会进行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真对部门以及自身进行5分钟左右的述职,先由老师、主席团、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的考核团进行考核,再由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自评和互评,测评采取不记名以及测评结果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再计其平均分的形式, 以保证测评结果的公平性。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五、部门测评细则:
一、部门建设方面占部门成绩的20% (量化指标) 。测评内容包括部门本学期例会开展情况、例会考勤及例会期间会议记录情况;部门例会5 分, 部门例会低于5 次不予该分, 例会考勤5 分, 例会与会人员少于2/3 不予该分, 例会会议记录10 分, 会议记录少于5 次不予该分。
二、 学习方面占测评成绩的20% (量化指标) 。部门成员学期单科成绩不及格者相应部门扣5 分/ 人次, 逃课一次部门扣1 分/ 人次;部门成员获得奖学金或者各类证书等级情况可酌情加2—5 分, 最终结果加减分以20 分封顶。
三、 部门负责人互评占测评成绩的20%。测评内容包括日常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和工作协调性、大型活动中部门工作表现。
四、 主席团方面占评价成绩的40%;测评内容包括各部门配合完成校学生会任务的积极性、完成任务的质与量、部门学期工作规划落实情况、部门工作总结是否条理清晰, 有实质性内容并进行深刻反思;部门学期工作规划未落实超过2/3, 扣5 分, 其余酌情给分。
五、根据最后的测评成绩评出3 个优秀部门
六、 测评最终结果汇总至主席团, 由主席团对结果进行二次检查后上报指导老师。
六、述职评议细则:
(一)考勤
考勤包括会议考勤、活动考勤及值班考勤三部分,最终结果根据考勤记录数据填写。
1.会议考勤(10分)
无故不参加校学生会全体干部大会的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请假扣2分;
无故不参加校学生会例会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扣3分,请假扣2分。
2.活动考勤(10分)
无故不参加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请假扣2分。
3.值班考勤(10分)
未能按时到岗,未做好值班记录且未能找到相关人员替班的一次扣5分,无故早退每次扣2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
1.不能自觉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明知故犯者一次扣5分;
2.缺乏政治觉悟,政治素质低下,缺乏工作责任感,屡教不改者一次扣5分。
(三)工作总结
未上交工作总结者扣10分,迟交者扣5分,内容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扣3分。
(四)学期末测评
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为5分,期末测评在班级前10的加4分;有不及格科目的一门扣3分,扣完为止。
考试作弊或受到学校或学院任何行政处分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七、考核附加分:
(一)对校学生会活动或本部门活动有特殊贡献者,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4分;
(二)对校学生会或本部门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者,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三)参加省级以上科创、文艺比赛,获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优胜奖加2分,参与但未获奖加1分;
(四)参加校级比赛获得名次者,一等奖(第一名)加4分,二等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第三名)加2分;
(五)参加院级比赛获得名次者,一等奖(第一名)加3分,二等奖(第二名)加2分,三等奖(第三名)加1分;
(六)考评期间被发展为预备党员者,一次性加3分;
(七)考评期间由预备党员转正者,一次性加5分;
(八)考评期间在各类政治思想学习(包括党校、团校及学生干部培训学习中)成绩优秀者加3分,无法结业者扣5分。
六、考核结果
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个受考核人在基本分为60分的基础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0分以下(含60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干部考核50分及50分以下的劝退);61分-75分(含7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75分-90分(含90分)的综合评定为良好;90分以上的综合评定为优秀(满分100分)。每学期将评出若干优秀部门及优秀学生干部,对其进行表彰。
备注:
一、考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保留各个考核部分的原始材料,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者可向校学生会考核组提出意见;
二、此次考核的意义是为了提高团学的整体水平,请各位学生干部谨慎对待;
三、本次考核由校学生会考核组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胡美玲 |
是 |
有专职团干指导学生会工作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胡美玲 |
是 |
有专职团干指导学生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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