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我校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校级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评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3-03 17:43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难忘师恩,感恩母校;感恩亲情,孝行天下;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回忆乡情,瞰忘岁月;低碳环保,共筑美好;关爱老人,将爱传承”共六个主题的寒假社会实践。

寒假期间,广大学生再次回到哺育自己多年的母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公开评选、表彰在实践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团队及个人,决定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校级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2日

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5

二、参与人员

校团委书记、各团总支书记、招生办老师、校学生会指导老师、校团委学生会科创实践部、各学院科创实践部

三、评审规则

1.评分细项:活动形式多样(25分);有详细的活动记录(20分);实践报告所需材料齐全且没有抄袭,查重率不高于30%(30分);实践成效及相关的材料证明。(25分)。

2.各学院科创实践部对实践报告初次筛选;各个主题选送出25%的项目至校团委学生会科创实践部;校团委学生会进行二次评审后,选出的个人及团队参加评审答辩会,最终选出校级优秀团队、校级优秀个人。

、具体要求

1.院级评审在3月10日(星期三)之前完成,并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科创实践部。

2.校级评审结果将在3月22日(星期一)之前完成。

3.在五月初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及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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