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科技放飞梦想,挑战成就未来。为适应我校转型发展,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的要求,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工作的深入,决定开展我校第十二届“创新杯”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均可参赛,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创新杯”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郭霖
成员 :刘美中、陈晶、 王曙光、
陈齐平、易荣伟、蔡婷、教务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执行组组长:陈晶(兼)
副组长: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成员: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傅彭贝利及各学院负责学生科研老师。
四、作品类别及申报要求
(一)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分类主要:(1)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自动化控制、工程、建筑等);(2)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3)数理(包括数学、物理等);(4)生命科学;(5)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二)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作品。
2、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20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论文类作品第一作者必须为申报学生,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为重点申报对象;已经申请和获得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科技发明制作为重点申报对象,第一申请人必须为申报学生。
3、指导推荐。参赛作品须由两名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其中一位指导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参赛作品均应填写《申报书》。申报者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样本及填写规范见“附件1”)
5、不属于申报范围内容。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五、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11月3日-11月13日)
本届大赛于2020年11月上旬正式启动,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作品申报。
(二)学院初赛及选题报送(11月13日-11月20日)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接收、审核学生项目申报书。11月15日前组织初赛,对作品可行性进行评审、选拔,提交通过初赛的学生项目选题(各学院上交数量如下表)至校团委。各学院要对通过初审的作品要进行跟踪、培训指导。
学 院 |
推荐名额 |
信工学院 |
15 |
经管学院 |
10 |
人文学院 |
10 |
艺传学院 |
7 |
继教学院 |
3 |
小 计 |
45 |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