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完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认同“奉献、友爱、团结、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立足校园,向校外辐射,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志愿者,指的是响应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的招募,愿意接受共青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愿意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任务,并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
第二章 青年志愿者注册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注册在校生
(二)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四)遵纪守法,愿意接受和服从志愿者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注册流程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微信登录“武工院青年”(http://www.zyz.org.cn/)系统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填写纸质和电子版的武工院志愿者服务手册相关信息
(三)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参加群众团体或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第三章 青年志愿者的权力及义务
第六条 权力
(一)参加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二)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三)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四)对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青年志愿者管理
第七条 各志愿服务队伍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并将注册人员纳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统一管理和培训。
第八条 青年志愿者队伍招募、活动发布以及志愿者参与情况、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可在“志愿中国”系统内进行。各志愿服务队伍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相应制度,在校期间完成24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九条 志愿者经培训后,由招募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安排相应服务任务,并对服务情况进行记录(特殊情况下,也可先行安排任务,待服务结束后,再补记服务内容及服务小时数)。
第十条 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服务效果反馈、业绩证明等事项由志愿者所属的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进行记载和核实。
第五章 青年志愿者的培训
第十一条 志愿者原则上需经培训后方可参加志愿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对一些专业技术的志愿服务还需要对志愿者进行专门训练。
第十二条 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或大型活动等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统一的培训。
第六章 青年志愿者的考核与表彰
第十三条 对按时完成服务的青年志愿者,所在组织应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评选由校级团委及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审核。无故不完成的,应给予批评,两次批评不改正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十四条 对提供校外服务的志愿者,由组织单位进行核实与考核,按时完成任务的应开具志愿服务证明或授予相应证书。
第十五条 校团委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服务效果,于每年“五四”期间进行优秀志愿者表彰。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团委国际志愿者服务中心。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