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十一届“创新杯”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9-11-18 11:21

关于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十一届“创新杯”

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将举行我院第十一届“创新杯”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结题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各学院于1220日前完成本学院评审工作,组织专家组对作品进行评审,完成结题验收。

2、各学院于20191226日依据评审结果,对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院结题评审答辩会暨2019年大学生科研报告会。

  

推荐名额

信工学院

4

经管学院

3

人文学院

2

艺传学院

2

继教学院

2

  

13

31226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举行学院结题评审答辩会。评选产生我院第十一届“创新杯”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作品奖项。

二、参赛形式及要求
1.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
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申报所在学院的唯一性。
3.
参赛项目申报及作品提交相关要求详见
附件4

三、结题评审安排与评审指标

1、结题评审要求:PPT展示陈述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4分钟,共计12分钟。陈述包括:项目简介、项目研究情况汇报、预期成果等内容。评委老师对答辩项目进行提问并加以点评,分析其中的优点与不足,并给出指导意见。

2、结题评审主要指标:(1)新颖性:是指科研成果的首创性,在同类科技领域内前所未有的,通过查新来确认;(2)先进性:是指科研成果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标志,与以前同类成果相比较,证明具有突出特点和显著性进步;(3)实用性:具有实用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必须具备可重复性及实施条件,并能满足社会需要才可被确认具有实用价值。

、参赛对象

1.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新杯”大学生课余科研立项活动是推进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往届“创新杯”举办以来所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赛制,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在总结往届“创新杯”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参照赛事具体规则,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注重与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衔接和延伸。要建立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创业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3.整合资源,注重转化。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整合校内资源,积极发掘本校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化参赛团队组合,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参赛项目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支持项目成熟的大学生创业。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广泛宣传“创新杯”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要借助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特发通知。

 

相关文件请见附件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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