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十二期团校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各相关学生组织:
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觉悟、加强青年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青年学生的良好习惯,同时回顾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四个“新”指导大学生活工作实践。学工处校团委决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我校第十二期团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校学习对象
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次团校主要面向我校广大学生干部。具体为:我校校团委学生会,校团委艺术团,校团委社团联,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的团总支组织部、19级班级班长以及团支书,全校学生组织主席团。
二、整体时间
2019年11月4日---2019年12月2日
三、团校培训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四、团校时间安排表
第十二期团校时间安排表 | ||||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授课人 (负责人) |
地点 |
1 |
开班典礼 |
11月4号(周一)(18:00-20:0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三教报告厅 |
2 |
授课 |
11月4号(周一)(18:00-20:00) |
郭霖副教授 |
三教报告厅 |
3 |
观影 |
11月8号(周五) (18:30-20:3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三教报告厅 |
4 |
授课 |
11月11号(周一)(13:00-14:30) |
学工处日常事务科主管程林老师 |
三教报告厅 |
5 |
授课 |
11月13号(周三)(18:00-19:30) |
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罗新兰老师 |
三教报告厅 |
6 |
主题团日 |
11月15号(周五)(13:30-17::0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待定 |
7 |
研讨会 |
11月19号(周二)(18:00-20:0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待定 |
8 |
授课 |
11月20号(周三)(18:00-19:30) |
校团委书记 陈晶老师 |
三教报告厅 |
9 |
百生讲坛 |
11月22号(周五)(18:00-20:0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三教报告厅 |
10 |
授课 |
11月25号(周一)(18:00-19:30)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王曙光老师 |
三教报告厅 |
11 |
研讨会 |
11月27号(周三) (18:00-19::3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学生事务中心311 |
12 |
结业考试 |
11月28号(周四) (17:00-18:3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待定 |
13 |
结业典礼 |
12月2号(周一)(18:00-19:30) |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
三教报告厅 |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五、考核管理
1、学习考勤。成立学习小组,每组15-17人。各小组推荐或选举产生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日常考勤记录工作。各小组组长的考勤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干部负责。学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学习地点并签到,同时每场散会后15分钟内各组长进行散场再次确认,每场签到结果按要求提交给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各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须用请假条请假,并经所在学院团总支部书记同意后,由小组长将请假条提交给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小组组长要严格考勤,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请假条模板于“附件2”)
2、纪律处分及奖励。(1)团校学员不得无故缺勤,旷课或请假两次取消团校学习资格。(2)团校学员参加学习时应主动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对违反教学纪律者,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3)在团校培训签到过程中,请人代签或替人代签者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4)团校学习活动总结如有抄袭者,取消团校结业资格以及团校评优资格。(5)对课上表现优异、积极回答老师问题者和课后评出优秀报告获得者进行加分。
3、学习结业及评优。对考核顺利结业的学员,颁发团校结业证书;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授予“优秀学员”、“优秀小组”、“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评优结果纳入五四评优等相关评优体系。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响应,高度重视以及配合此次团校工作;
2、各学员在参与团校学习期间务必佩戴团徽;
3、各学员在学习期间积极配合团校课程及安排;
4、请各学院牢记评优细则以及注意事项;
5、各学员上课期间禁止睡觉、玩手机、说话,以及携带零食入场;
6、各团总支部于11月1日(周五)12:00前,将分组的学员名单(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纸质版需团总支部书记签字。
7、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评优资格;
8、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不遵守纪律者、取消评优资格;
9、请假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10、前期表现优异者,优先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有违规违纪记录者,不得参与主题团日活动;
11、参与主题团日活动者,并且后期无不良记录及表现优异者,优先评选优秀成员;
12、优秀学员优先参与青马工程的培训。
特此通知。
七、其他附件
(一)团校分组表
(二)团校假条
(三)团校评分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