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团学组织年终考核的通知
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团学的组织建设,提升全校团学的服务水平,增强全校团学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决定对全校团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13日。
二、考核对象
校团委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各团总支部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力求实效。
四、总结与考核安排
(一)校团委学生联合会
1.书记处、主席团成员:书记处、各主席团成员于12月13日下午18:00在三教报告厅参加述职大会,进行工作汇报与PPT述职(PPT讲解)。可采取个人与团队相结合的述职形式。(个人形式指主席团、书记处成员以个人代表的形式分别进行述职;团队形式指主席团、书记处为一个整体,成员可轮流、同台共用一份PPT进行述职。)
2.团学各部门:各部门部长需提前完成本部门(含个人)的工作总结,11月30日下午17:00之前交校团委办公室或校学生会秘书处汇总,校团委办公室及校学生会秘书处再提交至校团委书记及学生会指导老师。各部长于12月6日中午12:00(团委)和下午17:00(学生联合会)在学生事务中心206代表部门及个人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各部门副部长于12月7日下午17:00(团委)和12月8日17:00(学生联合会)在学生事务中心206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
3.校团委学生联合会部门内部:以部门为单位,由所在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考核相关事宜。各部门部长负责对部员的考核,然后由部门内部进行互评,组织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并现场汇总考核结果。具体考核时间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安排,并提前一天与组织部协调,但不得晚于12月9日。
(二)各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
各学院团总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所在学院各团总支部学生会的年终总结与考核工作。
1.各学院团总支部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学院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团成员的述职纳入校团委书记处、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述职当中,时间、地点和形式同上。
2.各学院团总支部组织部:各学院团总支部组织部部长需提前完成工作总结,于11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交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并于12月1日中午12:00在学生事务中心206代表部门及个人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
3.团总支部学生会各部门:各部门要进行年终考核,具体形式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将考核结果以文字材料的形式交给各学院团总支部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年终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年终总结与考核工作。
2.要对照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形成完整的年终总结材料,总结内容既要全面,更要突出工作重点与亮点,要查找工作不足与解决对策,还要对优化后的明年春季招新工作提想法与建议。
3.述职采取PPT讲解的形式,述职模式为5+3模式,即5分钟PPT述职,3分钟评委提问,PPT讲解内容分为工作回顾、存在不足及改进建议、工作展望。
4.考核评定方式,校团委学生联合会部门考核由团委老师、校团委书记处、主席团成员对校团委学生联合会各部门述职情况进行打分评定;校团委学生联合会书记处、主席团,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处主席团考核由校团委和各学院团总支部书记及大众评委等现场打分评定。
特此通知。
组织部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