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团费收缴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6-09-22 09:57

关于2016-2017学年度团费收缴的通知

 

学院团总支部

团费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建设。根据学校团委的安排,校团委组织部将在9月下旬对全校本科14级、15级、16级学生及专科15级、16级学生进行团费收缴及团员证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927日——2016930

二、地点

学生事务中心大厅

三、对象

全校本科14级、15级、16级学生及专科15级、16级学生

四、收费标准

每人0.2//,收缴12个月,共计2.4       

五、具体安排

  1 930日(星期五)上午11:00为团费收缴截止时间,各学院团总支部务必将团费收齐,统一送交给校团委组织部, 927日到930日为团员证注册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927日(周二)

928日(周三)

929日(周四)

930日(周五)

上午

工程学院

外语学院、航空学院

珠宝学院

继教学院

下午

机电学院

经管学院

艺传学院

 

2、关于补办团员证

(一)申请入团学生向所在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核实情况。

(三)补办人员自行准备团员证,由学院团总支组织部统一收集团员证,在每学年团费收缴工作期间,一并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注册。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将收缴的团费换成整钱,以方便统一核算。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收好团费。

(3)注册时团员证由各个班团支书统一收取,交给各自学院团总支组织部,由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带到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完成注册,并将各班级团员信息表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4)各班在收取团员证时,要统一收取好并做好标记,以便注册后团员证发放工作方便、高效、快捷的完成后下发至学生自己手中。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由校团委组织部所有。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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