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团学组织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团学队伍建设,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促使学生干部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完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现将举行全校团学组织中期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6月12日。
二、考核对象
校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各团总支部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力求实效。
四、考核安排
(一)校团委学生会
1.书记处、主席团成员:各主席团成员需提前完成工作总结,于6月2日下午17:00之前分别上交至校团委书记及指导老师处,于6月12日中午12:00在学生事务中心206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
2.团学各部门:各部门部长需提前完成本部门(含个人)的工作总结,6月2日下午17:00之前交校团委办公室汇总,校团委办公室再提交至校团委书记及学生会指导老师。各部长于6月7日中午12:00(团委)和下午17:00(学生会)在学生事务中心206代表部门及个人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各部门副部长于6月8日中午12:00(团委)和下午17:00(学生会)在学生事务中心206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
3.校团委学生会部门内部:以部门为单位,由所在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考核相关事宜。各部门部长负责对部员的考核,然后由部门内部进行互评,组织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并现场汇总考核结果。具体考核时间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安排,并提前一天与组织部协调,但不得晚于6月12日。
(二)各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
各团总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所在学院各团总支部学生会的年中总结与考核工作。
1.各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学院需选出一名副书记与一名主席团成员分别代表各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参与年中总结和考核工作。各学院副书记、主席团代表成员需提前完成工作总结,于6月2日下午17:00前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并于6月3日中午12:00代表各自负责的学生组织在学生事务中心206室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述职)。
2.各学院团总支部组织部:各学院团总支部组织部部长需提前完成工作总结,于6月2日中午12:00之前交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并于6月2日中午12点在学生事务中心206代表部门及个人进行工作汇报与述职(PPT讲解)。
3.团总支部学生会各部门:各部门要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形式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将考核结果以文字材料的形式交给各团总支部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年中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年中总结与考核工作。
2.要对照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形成完整的中期总结材料,总结内容既要全面,更要突出工作重点与亮点,要查找工作不足与解决对策,还要对优化后的明年春季招新工作提想法与建议。
3.关于校团委学生会考核:述职采取PPT讲解的形式,时间为5分钟,PPT讲解内容分为工作回顾、存在不足及改进建议、工作展望。具体由校团委书记、团委老师对主席团成员进行打分,由校团委书记、团委老师、主席团成员对各部门述职情况进行打分。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