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第十届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一、活动背景
为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也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与音乐、舞蹈、体育三结合的锻炼平台,助力我校第十一届 “江城之春”大学生科技文化节隆重开幕,决定举办我校第十届健美操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3日(周三)15:00
三、开展地点
西门口篮球场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五、协办单位
各学院团总支部
六、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1、3月8日前通知各学院有关健美操比赛事项;
2、3月13日—22日期间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编排训练;
3、学生会体育部将对各学院健美操训练进度进行检查。
七、评分标准
1、整套编排(25分):有一定的技术技巧,有新意、创意,队形变化自然、流畅、连贯、迅速、准确,充分体现团队一致性。
2、表演质量(25分):表演与音乐风格、舞蹈动作、主题内容和谐一致,节奏感强。
3、团队配合(20分):协调、配合默契,团队姿态优美。
4、参赛队员(15分):热情、自信、活力,积极向上。
5、着装要求(10分):统一服装,与健美操表演的适合程度。
6、动作准确(5分):动作的力度、节奏、整齐度。
将所有裁判的评分取平均值,为参赛队的最终成绩。
八、有关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一支参赛代表队;
2、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禁止参加比赛;
3、比赛服装需统一,整洁与适宜的外表,女生发型需盘起或扎起,杜绝染发、烫发、指甲油等现象,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鞋子为白色运动鞋或专业的健美操比赛用鞋;
4、伴奏音乐时长为3—5分钟。可自行剪辑音乐,确保音质流畅。
5、健美操动作需要用到全国健美操大众二级里面的健美操动作(占整个健美操动作的50%,自己编排的健美操动作占50%),姿态要求是躯干直、呈一直线位置,臂腿动作有力,外形清浙,团队整体动作整齐划一,不允许添加过多的街舞或其他类型舞蹈动作。
6、不建议使用过多的道具,如:大量彩带,银光纸等材料。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