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 “新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校团委 更新时间: 2025-03-18 10:26

各学院:

  为更好的发挥社会资助在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我校校友特成立“新竹奖学金”计划,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发奋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新竹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于3月18日至4月10日在我校开展2024-2025学年“新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校护校。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四)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综合测评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优先评选: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家庭收入严重下降等特殊情况,导致正常生活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六)本年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者。

  2.学年内有课程不通过者。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

五、评审程序

  新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班级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书一份(300字左右)。(3月18日-3月20日完成)

  (二)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和分团委进行审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答辩。(3月21日-3月25日完成)

  (三)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评选出各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学生工作处,提交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签章版。(3月26日-4月2日完成)

  (四)学工处汇总全校获奖名单及申报材料,经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月3日-4月10日完成)

  (五)公示结束无异议,经学校和新竹计划发展基金会同意,校友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六、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一)校友及时准确将奖励资金发放至学生账户。

  (二)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新竹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七、其它

  本次评选的学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是:027-81820282。过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新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新竹奖学金”信息登记表

  附件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新竹奖学金”评审和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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