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课堂积分使用规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 校团委 更新时间: 2025-04-25 16:00

各二级学院、学生组织: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教育文件精神,学校锚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目标,创新培养机制,立足学生与社会需求,致力于培育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与复合型人才,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学校深度融合“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与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第二课堂体系并强化制度落实。通过构建科学、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各学院及组织策划高质量学生活动的积极性,助力学生多元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课堂积分使用规则的通知》,明确二课积分使用规范,为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目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课堂积分使用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二课积分使用规则”,该规则旨在明确第二课堂积分的获取、认定、审核及使用等相关事项,进一步规范我校第二课堂积分管理体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确保第二课堂活动有序、高效开展,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与复合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条 二课积分使用规则的考评范围覆盖了我校各学院和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包括思政教育、学术科技、文体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就业创业等多个领域。目的在于推动我校学生活动在思想引导、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和文化育人等方面的质量提升,从而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二课积分使用规则的实施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全面、客观和目标明确的原则,引领我校学生活动向创新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以确保活动的高质量开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我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一、明确积分分类与标准

  第二课堂积分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科技学术和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专业技能培训及其他七大类课程。每类积分上限根据学年要求动态调整积分获取需遵循“活动认证、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原则,同一活动不可重复申报积分。

  二、优化积分认定流程

  1.活动前备案:活动主办方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第二课堂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方案及积分认定计划,经学校各级单位或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2.活动后认证: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活动主办方需上传参与名单及佐证材料,由学校各级单位初审、校团委终审后发放积分。

  3.学生申诉机制:学生对积分认定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至第二课堂执行小组。

  三、强化积分审核责任

  学校各级单位负责审核本院学生的积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校团委将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学生当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四、规范积分结果运用

  第二课堂积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院和校团委将定期组织积分排名,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同时,积分结果也将作为学生毕业审核的一项指标,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大学期间获得全面、均衡的发展。

  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第二课堂”课程积分应至少达到200积分、专升本学生(校内、校外生源同等要求)应至少达到100积分,专科学生应达到150积分。

  五、完善黑名单规则与管理

  1.黑名单纳入标准:学生存在以下行为将被纳入第二课堂积分黑名单:多次提供虚假活动参与证明、恶意篡改积分数据、伪造审核签字或盖章、组织或教唆他人违规获取积分以及累计十次未签到或签退该活动等严重违反积分管理规定的行为。经核查属实后,由校团委发布通报,将涉事学生纳入黑名单。

  2.黑名单移出条件:被纳入黑名单的学生,需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校团委及学生所在学院联合审核通过后,方可移出黑名单,恢复其正常积分获取及相关权益。

第三章

  第一条 本新规自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第二条 2021级、2022级学生沿用原标准至毕业,2023级及以后学生按新规执行。

第四章 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解读

  各学院需通过主题班会、线上推送等方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新规,确保每位学生对新规内容有全面深入的理解。

  二、坚持公平公正

  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非正规途径发放或买卖积分,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扣除积分、直至纳入黑名单等处理。同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向学院各级单位或校团委举报此类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第二课堂积分系统的公平公正。

  三、完善反馈机制

  学生对积分制度有问题或建议的,可通过第二课堂执行小组反馈。

  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方式:81820211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1:第二课堂积分分类细则

附件2:第二课堂管理操作指南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04 1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