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校团委 更新时间: 2025-03-11 22:37

各学院团总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共青团湖北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建设,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五四评先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五四评先推优工作委员会

  主 任:唐军国

  副主任:张 瑾

  委 员:王启帆钟晓星胡美玲 张冬琦 卢 潘 刘占业

  2.五四评先推优工作执行小组

  组 长:张 瑾

  组 员:李丽红 斯序波 何博文 郭孟言余进文 王亚飞

  肖玉容 刘 娟 张晶萌 各学院辅导员老师

  二、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

  1.五四优秀团总支

  2.校级先进团支部

  3.院级先进团支部

  4.优秀团队(参评对象为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二)个人奖项

  校级奖项:

  1.三好学生标兵

  2.三好学生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共青团员

  6.单项优秀奖五项(道德优秀奖、学习进步奖、体育优秀奖、美育优秀奖、劳动之星奖)

  7.优秀志愿者

  8.双创先锋

  院级奖项: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比例

  先进团支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团支部总数10%以内,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5%以内。具体奖项分配见“附件”。

  四、评定程序和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由校团委统一组织答辩评审会,学院团总支对照评选条件,在对本学院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全校评比出2个五四红旗团总支,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二)先进团支部在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由学院团总支书记统筹落实,并召开团支书、班长、辅导员专项工作布置会,通过组织评审答辩会,确定初步名单,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附学年总结报告和先进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三)优秀团队由校团委统一组织答辩评审会,经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自愿申报(在对本单位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公开答辩,全校评比出5个优秀团队,在学生组织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四)优秀个人在本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凡符合条件者个人总结、经班级民主评议与审核、在班级公布初选名单无异议后推荐到所在学院,再由学院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五)各学院团总支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必须经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同意并签字后方能张榜公布;学生工作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初审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评选条件

  本年度评选2024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1日期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理解党的理论、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团员和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治观念。组织丰富多样、参与度高、效果良好的主题团日活动。积极推动团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规范发展程序。对其他团支部起到示范作用。

  2.团支部的组织架构完善,成员分工明确。认真完成团务工作。团员发展工作规范。团费收缴及时、准确。团支部成员之间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团支总书记自身表现优秀。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团组织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和反响。

  3.联系服务团员和青年,与团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团员需求与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活动的效果与影响力。带领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与表彰。提出创新性的工作思路与方法,改进团支部工作。

  4.打造公益武工院,学院60%学生全年志愿服务时长≥100小时(依据志愿汇平台数据或我校盖有公章的纸质版数据)。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干部团结配合,密切协作,能带领团支部同学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学校各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团支部工作成绩显著。

  2.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内的学生中无触犯校纪校规及受处分的现象,所在班级学生宿舍达到卫生标准,文明宿舍达30%以上。

  3.积极参与智慧团建各项专题学习,团支部学习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100%,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6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团支部书记积极履行义务,维护智慧团建日常运营,积极配合各级团委工作,团支部同学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到课率95%以上,个别学生年度不及格少于5人次。

  5.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各种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并在学校、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班级学生二课积分已清零。

  6.坚持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参与率达90%,且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内部建设:遵守《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内集会娱乐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决策合理公开;团队成员培养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成员意见收集、反馈、解决及时合理。

  2.团队常规工作: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总结,活动有方案、纪录、总结;资料真实完整,档案整理规范;并积极通过各种合法媒介进行宣传报道。

  3.财务管理工作:团队财务管理规范、透明;票据合规、支出合理。

  4.团队活动组织情况: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团队工作,活动立意好、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

  5.参加活动:积极承办和参加主管单位及上级部门主办的各种活动;并荣获奖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6.交流与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相关团体和单位合作交流,及时向校团委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课余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的名次应居全班前3名之内(2023级学生参照第二课堂平台赋分)。全年各科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居全班前5名之内(2023级学生参照第二课堂平台赋分)。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认真组织落实共青团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方法得当,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健康的体魄,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热爱社会工作,乐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带头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无旷课、旷操记录。

  (七)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团、学组织的决议、决定。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且任职达半年以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乐意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分应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应居全班前10名之内,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八)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义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

  3.具有健康的体魄,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旷课、旷操记录。

  (九)单项奖获得者必须在道德品质、学科竞赛、体育活动、美育活动、劳动教育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道德优秀奖:道德品质高尚,有突出的先进事迹者,受媒体的广泛关注并报道。

  2.学习进步奖:在教育部颁布的84项A类赛事中荣获省级以上荣誉。

  3.体育优秀奖: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在校内外各项体育赛事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奖项者。

  4.美育优秀奖:能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对学校的美育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者。

  5.劳动之星奖: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并有突出表现。在各类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和显著贡献。

  (十)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热爱志愿公益事业,饱含热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愿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扶弱助残、文化文艺、科普支教、生态环保、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全年志愿服务时长≥100小时(依据志愿汇平台数据或我校盖有公章的纸质版数据)。

  4.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志愿服务任务,在公益类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优先。

  (十一)双创先锋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公司或项目的经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定期与学校和学院交流汇报;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为地区或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3.在本年度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如:挑战杯、创青春、大创赛);

  4.在本年度参与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可查询);

  5.本年度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SYB培训并且获得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

  6.本年度获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应与学生名字一致。

  7.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优先。

  (十二)一个学生不能参加二次评奖,即一次奖励制度。

  (十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和集体无评优资格。

  1.有违纪处分的个人及班级。

  2.不合格宿舍的个人及宿舍建设达不到文明宿舍的集体。

  3.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比,只可参加单项奖的评比(仅限1门不及格者)。

  4.未取得学院正式学籍及休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六、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将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品(或奖金)及奖牌,并将评选结果载入个人档案。

  七、工作推进时间

  2025年3月11日——4月21日。各学院将于4月21日(周一)前公示完毕,4月21日10:00前把评选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上报校团委。学校暂定于5月8日举行 “五四”表彰大会。

  八、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评选,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能充分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使评先推优工作真正达到同学间相互比、学、赶、帮、超的目的。

  2.各学院团总支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学院党总支书记需对评优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

  3.对评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广泛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全体学生学有目标,赶有方向。

  4.各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会、团委等学团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的工作,对他们中符合评先推优条件者,要优先予以评定。

  5.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6.五四红旗团总支及优秀团队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虎皮纸装订封面、封底,材料采用黑白打印或胶印,请勿彩印。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十一、附件十二。

  附件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申报表 

  附件二:先进基层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三: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四: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五: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六: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七: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八:单项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九: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十:双创先锋申报表

  附件十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材料

  附件十二:优秀团队申报材料

  附件十三: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表

  附件十四:各项名额分配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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